新华网长春5月22日电(记者周立权) 5月21日,强奸并刺伤11岁女孩眼睛的犯罪嫌疑人徐岐彪,被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5月10日11时许,九台市沐石河镇椴树村小学二年级学生冯某在回家途中,被骑摩托车、戴墨镜的徐岐彪拐走。
案发后,九台市和长春市公安局迅速组成联合专案组,600余名民警先后投入侦破工作。5月14日23时,长春市警方宣布,经过100多个小时的昼夜奋战,强奸并刺伤11岁女生双眼的犯罪嫌疑人徐岐彪落入法网。40岁的徐岐彪,曾于1992年因伤害致死罪被判刑13年,2003年3月释放。
冯某现仍在长春市接受治疗。据了解,尽管医生为女孩做了手术,仍然没能保住她的右眼,而她左眼经多日治疗已有了光感。目前,社会各界已为可怜的小女孩自发捐款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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