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检察机关2003年以来查办的各类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57.3亿元。
对市场监督管理不力,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湖南省娄底市原常务副市长易佑德滥用职权,造成8200万元住房公积金的损失。
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社保资金、环境资源、医疗医药、教育管理、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渎职犯罪,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农业执法人员放任假农药在市场销售,导致4000亩小麦绝收的玩忽职守案等都是典型的表现。
司法人员渎职失职犯罪依然严重,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权威,践踏法制尊严。有的在金钱私利的诱惑下,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有的利用执行刑罚、监管改造职权,徇私舞弊,非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等。
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行政执法过程中,作风粗暴、耍特权、逞威风,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手段残忍,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增多。
(据新华社电)
名词解释: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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