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新规则
涉嫌重大违法账户将被限制证券交易
昨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打击证券违法行为。
根据《办法》,今后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账户将被证监会限制证券买卖。
《办法》规定,受限账户包括被调查事件当事人及其实际控制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与当事人有关的其他账户。限制证券买卖措施包括:(一)不得买入指定交易品种,但允许卖出;(二)不得卖出指定交易品种,但允许买入;(三)不得买入和卖出指定交易品种;(四)不得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五)调查部门认为应采取的其他限制措施。证监会调查部门限制证券买卖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15个交易日。
同时《办法》规定,实施限制证券买卖措施,调查部门应当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协助实施限制证券买卖的机构发出通知,协助实施限制证券买卖的机构应当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执行限制措施。限制期满,应及时解除。查部门应将实施限制证券买卖措施的情况通知当事人或托管受限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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