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
一句玩笑话,道出城管执法的酸甜苦辣,也道出城管执法的困境尴尬。为什么?公安抓坏人、纪委查贪官、工商罚黑心商人,理所当然,情理之中;但是,如果城管去管违规摆摊甚至是暴力抗法的“穷人”呢,不近人情之类的说法顿时风生水起。
因此,就像往常一样,看到城管与穷人之间发生冲突时,心中难以平静。应该说,出现这样的悲剧完全值得我们同情并遗憾,甚至为之扼腕叹息。毕竟因为这样的小事,让两个当事人一个引发一场血光之祸,一个引发一场牢狱之灾,值吗?
同时,我们也为之庆幸:幸亏燃烧电脑的房间没有其他人,幸亏那场火没有烧起来,幸亏那几刀砍得不够严重,幸亏当事人纵火后人性未泯……
2006年8月11日下午,由于不甘心新买的三轮车和炉子被城管队员没收,在城管执法现场,23岁的河北小贩崔英杰用切烤肠的刀刺向了北京城管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37岁的李志强不幸因公殉职。
前不久,崔英杰被判死缓,引发民间百姓和城管系统的不同反应。前者表示理解,后者忿忿不平。分歧点主要在于:百姓认为,城管执法者在坚持管理的刚性时,忽视了人性化的一面,导致了悲剧的上演;而城管同行们则认为,即使执法方式有失简单粗暴,但遭夺命之祸仍是无法接受的现实。毕竟他们是在为城市公共利益服务。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城管执法的事情每天都在我们的城市上演,“城管悲剧”也就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据统计,暴力抗法事件在某些地区越演越烈,去年广州城管支队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近500起,200多名执法队员受伤。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城管执法对象中,相当多的人是靠小生意来挣点生活费,一旦他们的商品被没收,他们的摩的、三轮车被没收,就可能损失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收入,使他们的生活陷入非常困难的局面。“人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行为就会有所失常,对城管就会痛恨,一旦控制不住,就容易爆发。如果城管非常努力地工作,等于是断了小商贩的生路,他们中有一些会暴力抗法,极端情况下还会伤害城管人员的生命,这样矛盾就极端激化了。”曾有专家如是分析。
此次苏州事件表面看来也许只是极端的个案,但是,其背后潜在的是两个群体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事实上,担负城市“末端治理”职能的城管队伍,其治理手段改革势在必行,并且必须回到人性化执法、服务式管理上来,或许只有执法理念的和谐,才能真正实现城管和市民的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