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叶滨)昨天,哈尔滨市召开第十次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3月末国家环保总局等三部委联合检查组对哈尔滨市松花江流域治污工作进行专项联合检查的有关情况:哈尔滨市境内部分松花江支流和城市内河水质超标;企业超标排污和环境违法问题严重;一些区、县(市)存在妨碍正常环保执法的行为。
张效廉充分肯定了“十五”期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经过“十五”期间的一系列努力,哈尔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环境民生问题妥善解决,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环保法制和机制不断强化,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和全民环境教育等方面走在了东北乃至全国前列。张效廉同时指出,从整体来看,哈尔滨市环保工作还存在排污总量超出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源达标不稳定、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有较大差距等四大问题。
张效廉强调,要从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加强环境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适应党的发展理念重大转变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和谐、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举措。“十一五”时期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环保的总体要求,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为哈尔滨市规定的节能减排指标和哈尔滨市“十一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力争创建成功国家环保模范城,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张效廉提出,要突出一条主线,明确两项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实现三个目标。“一条主线”,就是按照国家关于松花江要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抓好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两项重点”,分别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项目标”是,到2010年,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松花江干支流达到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品、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防治松花江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抓紧实施国家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段治污规划确定的24个项目,消灭干支流劣五类和五类水质。二是整治源头污染,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完成全市污水处理厂和道里三期等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关闭年生产能力在限额以下的化学制浆、废纸造纸、酒精、淀粉、味精和糠醛企业及生产线。三是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和社区扰民污染治理。四是推进环保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五是实施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3.3%以上。
张效廉指出,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努力提高各级政府领导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务必做到“六个必须”,即认识必须提高、领导必须加强、重点必须突出、措施必须得力、行动必须迅速、任务必须落实。为此,必须从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强化目标考核;前置环保审批,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严格环境执法;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宣传,强化公众参与等五个环节入手,保证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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