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栗占勇
特点1: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案呈上升趋势
在全部渎职侵权犯罪中,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占据较大比重,且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144人。
案例一:国土局长非法转让土地
基本案情:
深州市国土局原局长张某滥用职权,非法转让国有土地767.45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30万元。
案例二:副乡长、计生干部侵吞罚款
基本案情:
刘国辉于2001年3月至2003年8月任雄县张岗乡副乡长,主管张岗乡计划生育工作,其间没有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计划外生育的措施不得力。一是育龄妇女上站检查和长效节育措施工作不到位;二是对计划外怀孕的妇女不积极采取终止妊娠措施,而是采取交钱即可生育的放任态度;三是未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四是接受超生户请客送礼,弄虚作假,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情况下,亲自或批准为韩庄村10个超生户办理计划外生育处理结论证。刘国辉分管张岗乡计划生育两年半,韩庄村政策外出生41人,其中三胎的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仅为70.29%,低于县控制指标19.71%,应征社会抚养费409000元,实际征收84900元,未征收324100元,征收到位率20.76%。
左金章自2000年10月至2004年3月分包张岗乡韩庄村计划生育工作,在其包村期间,对计划外怀孕的妇女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代替采取补救措施,徇私舞弊滥发计划外生育处理结论证7个,致使韩庄村2000年10月至2004年3月政策外出生64人。
有关部门经查发现,刘国辉和左金章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吃请受礼、侵吞罚款、滥发计划外生育处理结论证,致使该乡仅韩庄村2001年至2005年政策外出生就达117人,严重破坏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判决情况:
2006年10月25日雄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国辉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左金章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案例三:衡水6名税务人员玩忽职守
基本案情:
衡水市国税局进出口分局原局长高能升、枣强县国税局征管股原股长高芙凯、枣强县国税局大营分局原局长郑国丰、原副局长杨英辉等6名税务人员玩忽职守,先后将156户“三无企业”确定为一般纳税人,为其非法领购发票,并滥用职权为不法企业抵扣税款,致使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近42亿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亿余元。
特点2: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较为突出
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司法人员犯罪744人。
案例一:公安局副局长徇私枉法
基本案情:
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区分局原副局长李国君,在刘官屯煤矿矿主的煤矿中入股50万元,分红60万元,当该矿主因特大矿难事故被逮捕后,李国君与原副局长张洪学分别收受矿主兄弟的贿赂,徇私枉法,擅自改变强制措施,致使矿难主要嫌犯出境脱离侦控。
判决情况:
2006年8月24日,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06年9月20日,丰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成立,以李国君、张洪学犯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李国君、张洪学认罪服法未提出上诉。
案例二:法官伪造判决书、裁定书
基本案情:
沧州市新华区原法官王国治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开庭后丢失案卷卷宗,致使一合同纠纷案长达13年,当事人拿不到判决书(2004年8月7日,本报曾以《打了13年的官司“蒸发”了》为题予以报道)。王国治还与人恶意串通,虚拟被告、编造事实,伪造15份判决书和13份执行裁定书为他人转移债权。此外,他还通过伪造判决书、裁定书等形式贪污诉讼费近3万元,受贿1.4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判决情况:
法院判决,王国治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对王国治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三:交警大队长滥用职权案
基本案情:
耿同玲,1995年至2005年3月任武强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耿同玲等人利用职权,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于2000年初,伙同他人,采取低价收费,收费少入账及办理驾驶证时以旧换新的手段,跨区域违规为外地办理摩托车、农用车牌照及驾驶证。自2000年至2004年9月共为外地办理二、三轮摩托车及农用车驾驶证16780本,二、三轮摩托车牌照11577副,非法获利300多万元,除分两次上交衡水交警支队1337260元外,其余200余万元已作为本单位账外资金全部支出。2001年3月,耿同玲等为掩盖本单位2000年非法收取给外地办理证照的账外资金144万元,遂密谋将相关账目及单据销毁,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武强县境内先后发生交通事故13起,伤亡22人,其中死亡4人,事故损失10万多元。
判决情况:
2005年7月22日武强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耿同玲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秀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被告人耿鹤峰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赵国胜、孙连旭均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被告人上诉至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2005年9月16日作出裁定,维持原判。2005年11月24日武强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赵建书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赵建书未上诉。
特点3:渎职侵权犯罪危害后果极为严重
近年来查处的渎职侵权案表明,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后果非常严重,令人触目惊心。由于一些官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安全事故频发,许多鲜活的生命被无辜夺去,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
案例一:
2005年12月7日唐山市刘官屯煤矿,因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及黑心矿主违法生产等原因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共造成108人死亡,2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70.67万元。事故发生后,有5名煤监人员、2名公安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案例二:
2004年邢台沙河“11·20”铁矿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70人死亡。
案例三:
2005年11月6日,邢台县尚汪庄石膏矿区特大塌陷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4人失踪。
案例四:
张书生等六人玩忽职守案
基本案情:
张书生,2005年5月被武安市煤炭局聘任到高村煤矿负责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004年10月20日,武安市德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武安市高村煤矿按照市政府规定,实行关井停产,由政府派驻监控人员对该矿实行24小时监控,矿上工人一律不准下井进行任何作业。2005年5月31日,武安市高村煤矿在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营业证作废的情况下,提出地面整改申请,称:“我矿四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地面整改条件。”
2005年6月8日,上团城乡政府矿管办工作人员乔四的、郭冠军、王相龙和吕彦军代表矿管办对该矿进行地面整改验收(初验),并签署合格。2005年6月14日武安市煤炭局对该矿进行地面整改验收(复验),并签署合格。同日武安市煤炭局通知该矿转入井下整改。同年7月26日,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监控人员撤离该矿。
2005年11月24日,该矿南巷上山超深掘进,掘至距采空区仅剩0.7米煤柱时,在水压、采掘活动等因素影响下,采空区积水突破煤柱进入标高相对较低的北巷,造成在北巷施工的18名工人溺水死亡。
张书生在被武安市煤炭局委派到高村煤矿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乔四的、郭冠军、王相龙和吕彦军代表上团城乡政府矿管办对该矿进行地面整改验收(初验)时,在该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营业执照作废等不符合整改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对该矿的地面整改签署验收合格,使其转入井下整改,致使该矿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84万元。
判决情况:
2006年8月2日武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张书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考验期四年。同年10月9日,判乔四的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考验期二年;被告人郭冠军、王相龙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考验期一年;被告人吕彦军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五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特点4:渎职侵权犯罪直接危害民生民利
渎职侵权犯罪涉及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等诸多方面,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社保资金、环境资源、医疗医药、教育管理、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渎职犯罪,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群众不满,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
案例一:
打假办以罚代管,114吨劣质化肥流入市场
基本案情:
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身为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的被告人周延军、张献光,对10个经销伪劣化肥的摊点只作出罚款处理,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检验不合格化肥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致使114吨劣质化肥流向市场,销售给农民,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较大损失,引起群众多次到县委、政府上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判决情况:
被告人周延军、张献光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严重损失,并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念其认罪态度好,能够吸取教训,有悔罪表现,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第1款、第37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周延军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张献光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二:
盐政人员玩忽职守,工业盐充食盐流入市场
基本案情:
黄骅市个别盐政执法人员在已发现某副食品盐业公司购进大批工业盐的情况下,碍于人情,睁一眼闭一眼,玩忽职守,致使300余吨工业盐充当食用盐流入市场。
案例三:
质检所违规出具合格证2800余份
基本案情:
沧州市质检所负责人在明知产品不合格或明知无权检验的情况下,为小团体一己之利,大开绿灯,滥用职权违规出具合格证2800余份,致使大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案例四:
防疫人员违规发放卫生许可证
基本案情:
巨鹿县个别卫生防疫人员违规向6家糖果厂发放卫生许可证,致使这些不法企业将滑石粉和方便面下脚料掺入糖果,使大量劣质糖果流入市场。
案例五:检验检疫人员滥用职权
基本案情:
新乐少数检验检疫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大批病死猪肉流入市场,从而发生影响恶劣的“黑心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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