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郫法研 记者车文斌)一伙骗子瞄准建筑辅材租赁业,采用支付低额押金的方式,骗走价值43万余元的钢管和扣件,并低价变卖。近日,郫县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主犯隆益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38岁的隆益建是内江市人。去年初,他在生意红火的建筑租赁业中发现了漏洞:很多租赁老板对客户的身份不加核实,也不到施工现场核查,仅凭一些证书及低额的押金就将价值不菲的钢管租赁出去。
很快,他虚构出一家名叫“中国对外西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建筑企业,并伪造了全套材料。拿着这些材料,他来到郫县安靖镇,与一家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钢架管、扣件的合同,并交付押金2万元。此后,在一个多月内,隆益建雇人,先后10余次从租赁公司骗走钢管140余吨、扣件19800只,价值达27万余元。两个月后,隆故技重施,窜至新都区,在交付押金3万元后,骗走另一家租赁公司的钢架管41余吨、钢模板12余吨、扣件16000个,价值达15万多元。这些钢管架,均被隆益建低价变卖。
两家租赁公司在收到两个月租金后,多次向隆益建催收后续租金未果,才赶到隆谎称的施工工地查看,这才发现受骗,忙向公安机关报案。去年12月3日14时许,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车站派出所民警在成都火车站三候车厅对旅客进行追逃检查时,将隆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隆诈骗数额巨大,为维护市场秩序,应对其予以重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也敲响了建筑租赁业的警钟。为此,法官提醒,建筑辅材租赁,现场查看必不可少,切不可图方便,掉进骗子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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