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昨日,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正根据《意见》,制定成都市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和管理规定的地方标准,预计下半年出台。
要在审批源头把好关
“规范美容美发业,要在审批源头把好关”,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根据《意见》规定,美容美发经营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按照《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要求,营业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席位不少于2个。据了解,卫生、工商等部门在审批时还要注意审核以下标准:美容美发经营单位应具备美容美发的椅、床、器具和机械通风设备、清洗消毒设施及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工具箱等。此外,美容美发业的从业人员还应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据卫生部门的初步统计,全市共有持卫生许可证的美容美发店7139户。其中,无消毒设施的1029户,占14.4%;无皮肤传染病工具箱的3116户,占43.5%。全市还有无证经营的美容美发店2657户。
醒目位置明示收费标准
据了解,目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正根据《意见》,制定成都市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和管理规定的地方标准,预计下半年出台。据悉,地方标准将借鉴商务部于2005年实施的《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比如,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上明示卫生许可证和收费标准等规定。
“提供服务后,应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或服务单据”,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成都的地方标准中,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在提供服务时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价格,并对美容美发用品实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产品、服务方面的问题,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加强美容美发业的规范管理,不仅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健康的需要,同时也是日趋壮大的美容美发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该负责人透露说,成都市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和管理规定的地方标准出台后,有关部门还将对我市的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行业检查。
本报记者 王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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