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在京出席“2007证券中国投资论坛”时力挺当前股市,在谈到备受关注的“全民炒股”时,他说:“我觉得这是件天大的好事。”(5月21日《中国经济时报》)
作为个人看法,“天大的好事”之说也许无可厚非,不过鉴于说话者的身份以及此说经传播后可能形成的社会影响,笔者觉得王忠明主任的话颇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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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有涨必有跌、有牛市必有熊市,这是尽人皆知的简单道理。从严格意义上说,股市并不创造财富,而是在不同人之间重新分配财富。鉴于此,“天大的好事”仅能对赚了且未被套住的人群而言,而对那些赔了、被套住的股民,则是天大的坏事。将对部分人来说是“天大的好事”说成是整体的“天大的好事”,算不上客观准确的判断。
王主任作出“天大的好事”的判断,依据之一是“更多是对国家的一种信心,对社会发展的一种信心,甚至也包括对上市公司企业发展的预期”。笔者以为,这高估了目前多数股民的市场理性。衡量一个市场是否成熟,关键看消费者;衡量一个股市是否理性,关键看股民。所谓“信心”与“预期”,的确是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里绝大多数股民所秉承的思维方式以及商业智慧,但目前,相当多股民根本不具备这种思维方式和商业智慧,如贷款炒股、变卖房产炒股等等,均是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不可能出现的现象。至于大学生休学炒股、机关单位办公室成炒股“战场”等,更堪称乱象———正常的工作秩序乃至社会秩序被打乱,长此以往,真不知社会要为这种疯狂付出怎样的代价。
王主任的另一依据更值得商榷:“它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让更多股民在这过程中体会什么是优胜劣汰,什么叫做自负盈亏。”我想问王主任的是,当那些倾尽所有乃至抵押房产炒股的散户们一旦遇到熊市,陷于居无定所乃至债台高筑的境地时,他们的“亏”能“自负”得起吗?到那时,他们究竟是申请政府救济,还是选择跳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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