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23日电(记者胡苏)福建省龙岩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福建龙岩)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于“十一五”期间建设7个对台农业合作示范区。
这7个示范区包括: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现代园艺业合作示范区、现代畜牧水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林业合作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合作示范区、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合作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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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龙岩市还将采取实行用地优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对台农业合作,力争到2010年新增对台农业合作项目60个,引进利用台资5000万美元以上,形成2-3个台商投资农业集中区;新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300个以上,推广面积30万亩以上;新引进台湾先进实用技术30项以上,推广50万亩以上;引进台湾先进农业机械500台(套)以上。
此外,龙岩市还将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对台农业合作现状,建设台湾优良品种引进繁育中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近年来,龙岩两岸农业合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台资农业企业102家,总投资5000多万美元,引进台湾粮油、果蔬、茶叶、花卉等农作物新品种600多个,推广面积达30多万亩,引进先进栽培技术17项,推广面积2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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