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月18日召开的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比例较高,集中在四个区域。
据统计,2005年1月至今年3月底,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515件3655人,涉及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78件1084人,占立案总数的30.67%;查办城镇建设方面的负责人犯罪661人,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18%左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查办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四个区域。一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查办此类案件272件281人,主要发生在城市交通、园林绿化、照明、通信等环节;二是土地出让,查办此类案件104件109人,案件多发在城镇建设用地审批、拆迁改造和土地征用、土地评估等环节;三是工程建设,查办此类犯罪案件633件671人,涉及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等;四是房地产开发,查办此类案件69件69人,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和变更、有关税费征收减免、商品房预售许可与产权办理等环节是“重灾区”。
针对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突出的问题,江苏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省检察机关将积极发现和排查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推动建立预防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长效机制。(记者卢志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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