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毅)当从4S店调出新车维修记录时,张女士发现其购买的雪佛兰新车已有“病史”。此前一位洗车工在清洗此车时发现该车有维修痕迹,为此张女士找到4S店讨要说法。
张女士的车购自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公司,该店是通用雪佛兰特约经销商。
一周前,张女士来到4S店要求查询该车的维修记录。4S店出示的该车出售前的维修记录显示,该车于1月17日因事故送修,右前门、右前叶子板、右后叶子板做过钣金、喷漆处理,送修时公里数为50公里。张女士称,购车时销售人员并没有将此车曾因事故送修的情况书面或口头告知她。她向4S店提出,希望更换一辆新车或是全额退款。
昨天下午,该4S店售后服务部经理李先生表示,该车维修记录中的事故是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修理后不影响出售。通常情况下4S店应在出售时将维修情况如实告知车主,但由于该车的销售员目前生病,无法得知是否曾口头告知顾客。李先生解释说,送修时的公里数并不代表实际情况,4S店不会擅自更改车辆里程表。他表示,经协商,4S店承诺给车主一定的赔偿,但具体赔偿方案有待与车主协商。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伯辉,他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4S店在销售该车时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车辆真实情况,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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