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志宏向记者介绍了评估高职高专院校的具体标准,可以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李志宏说,目前的评估方案已经执行了三年,称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这个评估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强调职业能力的培养,强调产学结合。
具体内容分为几大部分: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也就是发展目标,办学思路,办学首先思路要对不能把高职高专办成本科压缩型;基本办学条件,比如师资、仪器设备、图书、实践教学条件、教学经费等等;教育管理,管理要规范科学;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与本科强调学科建设不同,高职高专教育更强调专业建设,专业办好了学生就业才能好;教学效果,包括基本能力和基本知识的考核,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率、就业率、社会反应等。
除此之外,还有一条,叫特色与创新项目,这个指标可以反映学校最好的一面,也就是各个学校的特色或创新点。
评价的结果分四种: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目前全国评为优秀的学校约占总数的30%,良好约为40%。考虑到目前90%的高职院校都是2000年以后的新建院校,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首先办一个合格的院校,因此教育部正在制定高职高专院校的合格评估方案,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以前开展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将逐渐转为合格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