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带头推倒企业围墙 牵出温州征地潜规则
不久前,浙江省永嘉县一家企业的围墙被人拆毁了30米,此案已立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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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当地一位企业主说,征地的“潜规则”在当地很盛行。几年前,在企业征地的时候,地价很便宜。而现在,地价上涨了,企业又被要求再出一部分钱作为所谓的“捐款”。
“村长带头推倒企业围墙”
村长带头推倒企业围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投资环境。”
“由于我们没有答应他们的非法要求,所以祸事很快就降临了。”胡理寿,永嘉县清水埠燃化机械厂法定代表人。为了支援家乡建设,其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投资5000万元在永嘉桥下六岙村成立了永嘉县清水埠燃化机械厂,以每亩30万元左右的价格转让得到了40亩土地(村里拿到的钱是每亩5万元),并经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建起了标准厂房。
但是令胡理寿想不通的是,“六岙村村长叶顺国经常向当地企业索取各种费用,甚至强行要求将企业的建筑工程通过他来承包,以从中索取非法所得。如果不按他的要求去做,企业一天也不得安宁。”胡理寿在一份反映材料中这样写着。
今年初,六岙村的村干部向胡理寿索要100万元所谓的“追加征地费用”,否则就要拆企业的围墙。随后,胡理寿收到了以六岙村村委会名义发出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胡理寿必须“在三天内拆除”,如果不拆除,“一切后果你厂负责”。
据胡本人回忆,今年2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六岙村村长叶顺国带人用挖掘机将胡理寿的企业新建不久的围墙捣毁了30米,企业的几个配电箱也被砸烂。事发后,胡理寿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就胡理寿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受理此案的永嘉县桥下派出所所长胡建平。胡所长让记者查阅了此案的卷宗,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1日桥下派出所在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反映材料中这样写着——“2007年2月1日上午10时许,永嘉县桥下镇六岙村的永嘉县清水埠燃化机械厂围墙有一段被人拆毁(鉴定价格为6248元),其他损失为16000元,已立为刑事案件。据调查,这是由六岙村村长叶顺国带领几名村委会成员和护村队员所为。”
“村里无权拆除我企业的围墙。”胡理寿的这个观点得到了胡所长的认同。胡理寿还表示,村长带头推倒企业围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投资环境。”
桥下派出所在反映材料中说,目前此案已经“引起了永嘉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
100万元:强迫企业捐款?
“既然是捐款,就应该是企业自愿的,而不应该强迫企业拿钱出来。”
据《温州都市报》报道,围墙被捣事件发生之后,六岙村党支部书记徐祝祥说,作为村里的主要领导,他觉得六岙村的干部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确实有些过火。徐祝祥说,拆围墙时确实是由村两委开会研究通过的。“村民因为补偿不平衡就把火烧到了围墙上,村两委干部迫于压力只得去拆围墙。”
六岙村党支部书记徐祝祥否认了村干部向胡理寿的企业索取各种费用这一说法。他说,向企业索取费用是违法的。他认为,向胡理寿要100万元可能是那些征地村民的诉求。
据一位在永嘉投资办厂的企业家透露,在永嘉的个别村里,企业在征地过程中除了要上缴所有应缴纳的款项外,还要额外给征地村民补偿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号称是“割耳朵”,是行内很多人都明白的“潜规则”,“一旦企业不缴纳这笔额外的钱,那么建厂时企业派人进行施工也就难办了。”因为没有答应“潜规则”,胡理寿的机械厂和六岙村的争执从围墙发端,最终爆发开来。
那么,100万元的标准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桥下镇的一位干部说,同期征地,周边有的企业给村民追加了额外的钱。按照这些企业追加的标准算下来,胡理寿的企业应该再给村民每亩补2.5万元,40亩地就是100万元。
“当初企业征地的标准虽然低,但是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该缴纳的款项都缴纳了。而现在的土地升值了,又要让企业追加征地再补偿款。这种‘杀富济贫’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酷似‘江湖规则’。”一位关注当地征地“潜规则”的人士这样认为。
桥下镇政府一位副镇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00万元不是征地再补偿款,而是让企业自己捐款,以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等,企业究竟拿多少钱有商量的余地。
“既然是捐款,就应该是企业自愿的,而不应该强迫企业拿钱出来。”胡理寿表示,“村里的一座过路桥是我修建的,这难道不算公益事业吗?”
企业捐款应该是自愿的,而不捐款的结果是被推倒围墙,对此,地方有关部门应该怎样作为?“事态发展到了这个程度,我看双方是否能坐下来谈一谈,最好能通过调解圆满解决好这件事情。村里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村里的支持。”六岙村党支部书记徐祝祥此前对当地媒体说。
那么,如何才能从源头上避免出现“征地再补偿费”?有关人士指出:“地方有关政府部门在当初征地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能让土地出让价格太低,以免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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