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来刘若英违约赔了50万
□通讯员 严江发 金陵晚报记者 叶子青
【金陵晚报报道】 美容店的门口张贴着大幅的刘若英海报,海报上清楚地写着“2006年11月25日,将在南钢体育馆举办一场由美容院冠名的刘若英演唱会”。
“奶茶”来宁
2006年6月中旬,六合区一位美容店老板冷泉与美容产品供应商商鹏签订了一份合同。冷泉承诺在两年内,从商鹏处购买80万元的美容美发产品和器械,而商鹏则负责办理一切相关手续;11月25日在南钢体育馆举办大型歌舞晚会,将台湾女艺人“奶茶”刘若英请到现场演唱,美容院享有这场演唱会的独家冠名权,合同约定违约金50万元。
签完合同后,冷泉很快就给商鹏汇去了第一批货款20万。时隔不久,商鹏的工作人员也给冷泉打了一个电话,说请刘若英开歌舞晚会的事情已经办好了,让冷泉抓紧时间进行宣传,并把已经做好的宣传海报送了过来。冷泉迅速在自己几家美容院的门口都挂上了海报,并在店门口摆放上新制作的宣传灯箱。
得不偿失
美容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每一位老顾客,只要在美容店办理一定金额美容卡后,就可以得到一张兑换券,凭着这张券可以在刘若英演唱会正式售票时,换取等额的演唱会门票。一时间,冷泉原本生意就不错的美容店里更是客似云来,短时间内就办理了30多万元的美容卡。
当大家都在期盼11月25日快点到来的时候,冷泉却意外地收到了来自南钢体育馆管理方的通告,在这份通告上管理方明确表示:11月25日晚举办的歌舞晚会的主办方,并没有和南钢体育馆进行联系,也没有签订场馆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贸然宣传晚会,“后果自负!”
冷泉的心里满是怀疑。商鹏口口声声说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办理好了,并拿出一份自己与江苏某演出公司签订的合同。但在这份合同上不但没有一个字提到刘若英,甚至演出时间也不是11月25日,冷泉要求商鹏尽快与刘若英签订演出合同。
在这之后,冷泉多次打电话给商鹏,催促他尽快把演唱会的事情办理好。但直到国庆节前,商鹏仍然没有拿出刘若英的演出合同。冷泉心里清楚,歌舞晚会恐怕是办不了了。如果自己不主动向所有办理消费卡的顾客坦白,美容院将名誉扫地。
国庆节期间,冷泉在店堂里贴出公告,向所有顾客道歉,并提出了赔偿方案。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冷泉为了向顾客道歉和办理赔偿忙得焦头烂额,经统计,因为晚会不能如期举办,除了赔偿顾客30多万元的美容卡外,冷泉在宣传上更是损失近20万元。一番辛苦下来,不但没有拓展自己美容院的声誉,反而损失惨重。
赔偿50万
将所有的事情都办理结束后,冷泉将商鹏告到了六合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晚会演出合同,商鹏承担5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货款5万元。在法庭上,商鹏并不认为自己违约,希望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六合法院审理认为,商鹏没有及时办理一切相关的演出、场馆租赁等手续,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判决解除演出合同,商鹏赔偿50万元违约金。对于这个结果,商鹏并不认同,很快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经过南京中院的调解,判决商鹏在2007年4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冷泉30万元,如不能按时履行,商鹏将给付冷泉53万元。但是商鹏并没有将30万付给冷泉,近日冷泉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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