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22日)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全市500多所小学和初中将在今年下半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据悉,东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标准规定,规范化小学办学规模不少于6个班,每班人数不超过40人,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的统计,截至2006年,东莞市有省、市一级中小学223所,其中省一级学校60所,市一级学校163所。市督导室有关人士表示,尽管规范化学校认定标准比等级学校评估标准略低,也就是说省、市一级学校都达到了规范化学校标准。但按照程序,这些已上等级的小学和初中都要接受统一督导验收并认定为规范化学校。
东莞市“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方案指出,规范化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在办学条件方面,要求小学规模不少于6个班,每班人数不超过40人,初中规模则不少于12个班,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还要求小学和初中都须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堂、浴室、学生宿舍、单身教工宿舍。
此外,还要求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记者华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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