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一老太亲手杀死精神病儿
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王力
本报讯 67岁的刘明美杀死了相依为命的儿子张某,刘明美想的是,他是一个正在发作的精神病人,她管不住儿子,杀儿子可以为社会减轻一点负担。
2006年12月17日上午,海沧某小区发生一起杀人案,行凶者是阿婆刘明美,她通过用擀面杖打、锤击、绳勒,将精神病儿子张某活活打死。
刘明美是吉林人,没有念过书,早年丧夫。儿子张某大学毕业,原在海口一中专任教。20多年前,张某突发精神病,后经医治出院后没有再犯病。几年前,刘和儿子一起来到海沧租住,通过给别人按摩治病清苦营生。不料,就是这段时间,张某精神病再次发作,经常指认老母亲是“鬼”,硬要把她赶出家门;刘明美一不留神,儿子就脱光衣服外出乱跑。案发前一天晚上,儿子甚至用打火机点着了睡袍和床垫。
年近七旬的刘明美根本奈何不了正当壮年的儿子,她便把房间门反锁起来,但儿子半夜三更会从窗户爬出去,每回都是警察或者好心的路人将其送回。最可怕的是儿子经常放火烧房,警察也曾经想把张某送到精神病院,但他死活不肯。
刘明美为此绝望了,去年12月13日,她跳湖自尽又被救起。
无奈之下,刘明美想做个了结。在证实儿子已死亡后,刘明美先出门买了件在监狱里穿的衣服,后又到小区物业缴清了欠下的166元管理费,最后才去辖区派出所自首。
案件主审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刘杀人动机既非谋财也不是为了报复他人,作为文盲加法盲的她,杀人是因为自己管不了患精神病的儿子又怕他贻害社会,才动用了愚蠢的方法。从犯罪社会危害来说,刘并没有造成案外第三人或者亲属的物质、精神痛苦,社会危害性相对而言是比较轻的。另外,在作案后刘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罪行,依法是可以减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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