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23日讯
5月14日,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我国将争取2007年下半年启动公务卡试点工作,并将于2008年扩大公务卡管理的试点区域,争取到2010年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在所有中央预算部门和地方省市两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进公务卡管理。
2005年,招商银行与中兴通讯联手发行了国内首张公务卡。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5月14日,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议,共同推动公务卡在中央和各级地方预算单位的广泛使用。以此为标志,公务卡的应用推广工作将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全国公务卡试点工作2007年下半年启动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已初步制定了公务卡管理的制度办法,财政部正在会同央行抓紧出台有关制度,争取2007年下半年启动试点工作,2008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2010年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在所有中央预算部门和地方省市两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进公务卡管理。
据介绍,公务卡推广应用的总体思路,就是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减少单位现金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制度。会议提出,为确保公务信息安全卡支付的独立性,公务卡应统一使用银联标准卡。目前,武汉、深圳等地已开展了公务卡试点工作,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湖北、湖南、河南、四川、厦门等省市都出台了专门的公务卡实施政策和管理办法。今后,中国银联将加大网络和机具的建设投入,为公务卡的推行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
实施公务卡要遵循四项要求
按照中央的要求,实施公务卡要遵循四项要求:一是明确相关各方职责,二是满足公务卡属性要求,三是满足财政动态监控,四是要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推行公务卡,对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等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推行公务卡也是防治腐败和减少公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
建立公务卡制度,必须按照公共财政改革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要求,确定政策目标和工作方向,要把握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能够满足财政动态监控管理的需要、方便用款三个原则。公务卡的发卡银行和中国银联要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加强有关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及时准确将有关公务卡信息纳入财政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并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务卡支付信息。
公务卡将有效封住“小金库”
有关专家表示,传统公务消费“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程序不仅不利于管理和监督,甚至发生财务报销环节出现凑票报销,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的现象,一些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规避监管。公务卡通过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将有效保证每一笔财政支出都公开透明,从制度上封杀“小金库”。
目前,武汉市推广公务卡管理制度已走在全国前列。湖北省经过半年多的试点,已累计发放公务卡3万多张,全省有11家商业银行发行银联标准公务卡,531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刷卡支出金额3500多万元。2008年前,该省所有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行政经费、差旅经费等公务支出,均将通过银行卡支付。在江苏,从今年1月1日起,该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省级单位已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此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已就鼓励银行卡应用、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出台实施意见,提出到2008年末,全省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要提高到20%,其中南京力争达到30%。湖南省在试点时明确提出,公务卡在公务消费中不得取现,个人卡提现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财务不得报销;单位卡不能提现。公务卡支付的信息将被准确地记录,形成个人和商户的交易档案。
新闻背景: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持卡人在日常公务支出时,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交易凭证和发票,据此到本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到期还款时,由单位财务部门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发卡银行。
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持卡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来源:中国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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