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客按摩房中一睡不醒
法院判健康中心承担两成赔偿责任赔款近7万元
本报中山讯 中山一醉客在按摩房一睡不醒,健康中心被判赔偿近7万元。昨天,中山市人民法院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这一案件。
2005年12月的一个凌晨,张先生在卡拉OK厅饮酒后到某健康中心按摩房按摩,半小时后因为呕吐叫停服务,称要独自卧床休息。然而这一“睡”就睡到了当日下午。等别人发现时,他已经死在了按摩床上。医生诊断书上死亡原因为冠心病或者脑血管意外。经公安部门尸检,其死亡原因为猝死。
“健康中心存在过错!”张的家属认为,张到健康中心接受服务,即与健康中心形成消费合同关系。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充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而健康中心则认为张当天醉酒是诱发冠心病或脑血管病的重要原因,张的死亡与其经营行为无因果关系。争执无果,张家将健康中心告上法庭,请求其赔偿各种损失27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酗酒是导致张猝死的诱因。健康中心允许张某在服务时间结束后在客房休息,应认定其自愿承担对张某的管理和照顾义务。但未能及时发现张某发病并及时通知医院抢救,致使相对减少了张某获抢救挽回生命的几率。
据此,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健康中心承担20%的赔偿责任,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69454.4元。 (潘林 柳凌 李世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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