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等66家试点景区日前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在这份名单中,既包括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景区,如漓江、黄山、黄果树瀑布等,也有不少“冷门”,如沈阳植物园、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等。
细看这份名单我们还可以发现,全国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摊到的“5A”名额几乎都差不多,平均2到3个,不少旅游大省的一些著名景区未能入选,而那些旅游资源相对贫瘠的省份则成为了“平均主义”的获益者。
那么,这个“5A”的评定标准到底是怎么样的?根据《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对于5A景区和4A景区的要求都有旅游交通、游览、环境保护等12项。而5A景区和4A景区的区别,其实就是把要求4A景区的“很高”和“很好”变成了5A景区的“极高”和“极好”。真正的硬性指标只有一项,就是要求5A景区“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6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5万人次以上”。而4A景区的这两项数字指标则分别是50万人次和3万人次。
主观评判加上对接待游客人数简单的追求———这样的评定标准显然无法令人信服。虽然国家旅游局曾经表示这次“5A”评选的宗旨在于遴选出一批质量过硬、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能够真正成为标杆的旅游精品,但在看了这张新鲜出炉的“光荣榜”之后,难免会产生疑惑。并且,国家旅游局的公告中还有一条“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和辅导创建”的评选制度,这也难怪全国各行政区最终摊到的“5A”数量都差不多。在充分权衡各行政区的利益之后,“5A”是一个名额,也是一个指标。
说到底,“5A”评选本身并没有错———如果是本着树立我国旅游精品并使其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宗旨,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却似乎更像是一次“揭盖有喜”的福利式抽奖。这种无从体现“优中选优”之理想诉求的所谓评选与近年来4A风景区的泛滥之势形成呼应,令我们不禁要怀疑:景区评级的门槛究竟是在提高还是在下降?作者:晨报记者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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