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相关法律明令禁止银行类金融机构从事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但在一汽四环(15.420.000.00%)等3家上市公司2007年一季报中,依然出现了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身影,而且持股量名列其中两家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首位。
持股市值超8700万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3月31日,宝应农信社分别持有一汽四环、金果实业(9.940.535.63%)、天通股份(12.370.221.81%)流通股268.65万股、496.93万股和426.4万股,占各公司流通股的1.89%、2.77%和1.95%,分列流通股东的第一位、第一位和第五位。按上述公司3月末的收盘价计算,宝应农信社持有的这3家公司股票市值高达8700余万元。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第九十三条还规定:“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去年现身股票市场
既然如此,宝应农信社为何会持有3家上市公司流通股呢?
记者从天通股份等3家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中获知,宝应农信社是在2006年介入这3只股票的,一直到今年3月底其持股数量一直未变。
针对宝应农信社投资事宜,记者分别致电上述3家公司。天通股份和金果实业表示,并不清楚此中缘由;一汽四环有关人士则告诉记者,宝应农信社2006年3月底即持有该公司194.68万股,后因股改送股增至268.65万股。
“农信社或者商业银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般而言有三种可能,”有关监管部门人士透露,“第一种可能是,由于此前法规还不明确,农信社或者商业银行可以在当时参股企业(持有非流通股);第二种可能是,由于债务人无力偿债,农信社或者商业银行被迫接受相关抵债股权(可以是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股);第三种可能是,商业银行在历史上有账户,进行了直接投资,但这在目前已经被禁止。”
宝应农信社到底是因为何种原因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是违规炒股?还是被动持有?如果股权来自抵债,又有哪些企业牵涉其间?
都是委托理财惹的祸
宝应农信社负责人解释,此事源于几年前宝应农信社“委托泰阳证券购买国债”,但是泰阳证券“违规买了股票”,而且最终不能偿还8000万元本金;泰阳证券今年4月份彻底还完债,现在该农信社已经不持有3家上市公司股票
“我们是被动持有,(3家上市公司流通股)是我们的债权。”前天下午,江苏省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负责人在电话中解释了该农信社出现在3家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名单中的原因。
根据这3家公司的2007年一季度报,截至今年3月31日,宝应农信社分别持有一汽四环、金果实业、天通股份流通股268.65万股、496.93万股和426.4万股,分别占各公司流通股的1.89%、2.77%和1.95%,分列流通股股东的第一位、第一位和第五位。
对此,上述宝应农信社的负责人解释,此事源于几年前宝应农信社“委托泰阳证券购买国债”,但是泰阳证券“违规买了股票”,而且最终不能偿还8000万元本金。
“我们把泰阳证券的股票通过法院裁定非交易过户‘过’来了。”上述宝应农信社的负责人说,而且还与泰阳证券签订协议,如果泰阳证券偿还债务,就把3只股票退给泰阳证券。
泰阳证券2006年年报介绍,2005年11月21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泰阳证券应偿付宝应农信社本金7963万元及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同时应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诉讼保全费共计81.053万元。2006年宝应农信社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40.96万元和股票1191.98万股,其中天通股份426.4万股、一汽四环268.65万股、金果实业496.93万股,上述股票期末账面价值4724.48万元。2007年3月27日,泰阳证券与宝应农信社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泰阳证券以卖出上述股票所得款项进行偿还宝应农信社债务,如卖出股票所得资金不足以偿债,由泰阳证券以现金补足。
对于这笔债务最终的处理结果,宝应农信社的上述负责人说,泰阳证券彻底还完债是在4月份,现在(宝应农信社)已经不持有股票了。
泰阳证券2006年年报称,截至2007年4月23日,3只股票已全部卖出,所得资金9914.37万元已全部支付给宝应农信社,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结清。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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