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实习生陈易锦一个看似普通的黑色公文包,却隐藏着大“奥秘”。靠着拉链缝接处的一个针孔摄像头和一个小型无线电遥控器,240线的拍摄画面可以不知不觉录制,而且录音效果非常好。
个体户孙某在淮海路一家大型数码广场经营电子器材的生意。而在经营期间,一个推销员向其兜售间谍器材,并声称“在北京卖得很火”,在上海肯定有很多人需要这类器材。孙某十分心动,便从广东进了几套。
根据两名顾客所作的笔录,孙某在与其中一名顾客讨价还价时说明,“手包式嵌入机包”里藏有针孔摄像头,直径只有1毫米,因此隐蔽性较强,不容易被他人察觉,但拍摄画面则可以达到240线,清晰可辨,录音质量也尚佳。与此同时,孙某还现场演示了这台机器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2006年11月及2007年1月,孙某将其中的两套设备先后以3450元和3800元出售给徐某和朱某。警方不久便找到他,不但扣留了摄像器材,孙某也因涉嫌非法销售间谍专业器材罪被告上法院。
在庭审中,记者看到,涉案针孔摄像设备与平时看到的公文夹包几乎一模一样,针孔摄像头装在拉链的顶端。一名赶来旁听的女士四下看了看其他旁听者的公文包,显得有些不安。“这太可怕了,谁会注意到这么小的摄像头呀?要是公文包放在商场的更衣室里,顾客换衣服的镜头岂不是全被拍下来了?”据了解,该摄像头通过手中的遥控器可以轻松操控,还可以用MP4等设备存储。
经国家安全部门检测,孙某兜售的仪器可以实行秘密拍摄,鉴定确认为“专业间谍器材”,而其兜售行为也涉嫌“非法经营间谍器材”。
在整个庭审期间,孙某一直强调自己并不清楚此举违法。“售卖这样一台机器,只赚个数百元钱,要知道违法我就不会这么做的。”孙某如是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经营间谍器材,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孙某有悔过表现,依法从轻判处孙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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