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4日电工业《半月谈》日前发表文章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过去法律不完善、无法可依的状况已发生根本性转变,立法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许多法律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相当普遍。
文章中称,目前存在的法律“虚位”、执行不到位问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法律法规本身制定得很好,但由于受到地方保护等干扰,导致执行不下去或者是执行不好;二是确有个别法律法规由于追求立法规模和速度,脱离当前的国情,因而在实际执行中效果大打折扣。
辽宁省公安司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学院院长张百杰认为,人治是困扰法律正常实施的主要原因,政府行政权力过度膨胀,行政干预司法,使执法环境变得不容乐观。同一部法律在中国实施有时结果也是不一样的。许多时候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对于同样一个法律关系,如果案件在广东和辽宁同时起诉,同时宣判,结果却可能截然相反。大量类似现象的存在,使得法院的公信力降低。
文章中指出,有法不依的现象也让不少法律形同虚设。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有详尽的规定,而学校安全措施不力导致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不断,非法使用童工现象屡见不鲜以及广大城乡“留守儿童”、“流浪少年”的出现,均反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虚位状态。
文章中说,中国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频繁也与相关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有关,一些地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执法不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没有真正落实到县乡和企业,这种有法不依的状况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的痼疾。
文章认为,中国人长期以来依法办事的意识薄弱,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并没有真正确立。因不懂法、不守法、不信仰法、不尊重法所产生的问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处存在。而法学界专家指出,中国正在走向法治,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社会的转型期,法制的健全和完备固然十分重要,但最关键的还是执行要到位。如果法律制定很多、很好,但没有执行力,结果可想而知。(张非非、刘翔霄)
(来源: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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