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对公民而言,是一种基本权利;对社会而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陈飞 摄
河西占地四十八亩、近三万多平方米的棚户区金华坪,现已全面改造成簇新的楼盘江岸锦城。邓祖兰 摄
北正街营盘路口。晌午的阳光,打在42岁的长沙居民洛扬身上。正在门口择菜的洛扬,脸上写满疲惫。这间不到20平方米的高龄棚屋,黑暗、潮湿。公共厕所在百米外的街口,厨房在卧室里——上中学的孩子要回来吃饭,老公远在武汉帮亲戚打工。下岗女工洛扬的寂寞时光,伴随着营盘路上的车尘度过——4年前黄兴北路拆迁,棚屋靠近了大街,带来了一米阳光。
当记者告诉洛扬,像她这样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住房保障,洛扬齐整的柳叶眉弯成了一条线——“是真的吗?怎么申请?”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房;低收入家庭租住经济租赁房;中偏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中等以上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我市将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昨日,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石长松接受记者采访时,做了精确回答。
据悉,继近日长沙在全国率先成立住房保障局以来,6月份,《长沙市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又将出台。长沙市14377户像洛扬这样的低保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有望通过各种途径,换住上条件好一点的住房。
石长松表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体现政府对于普通民众的关怀,将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普通住宅供应不足的状况。同时,住房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保障住房工作,通过购买、联建和政府订货等方式,集中储备保障住房房源,全面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应保尽保。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政府职能的转化。对于房地产行业,政府已不再仅仅只是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调控,而是通过市场行为进行调节。“市场问题由市场行为进行解决”。
实施: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相结合
关于住房保障的多项举措近日相继出台,再次表明政府关注民生,关心民众实际困难的决心。
据了解,我市《实施方案》旨在积极探索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这种探索模式重在构建一种市场供应加政府保障的双层机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的和谐社会目标。
《实施方案》将坚持三原则和三改:坚持政府适度保障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相结合原则,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相结合和分层次保障的原则,保障对象审核准入和退出机制原则,改限价为控价,界定改为审定,暗补为明补。
根据住房保障体系计划,2007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将达到70万平方米,将解决8139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还将建成2万平方米廉租房,按照人均12平方米计算,到时将有数百户家庭享受到此项政策的实惠。
石长松表示,出台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就是要使政府住房保障工作形成制度化,要设立住房保障的专项资金,切实落实好保障制度,对于申请城市保障住房中发生的不诚信、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行为将进行曝光,利用公众舆论进行监督。据悉,住房保障局专属热线电话为96148,专门用于市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
记者观察
多层次保障多方位分流
2007年3月7日,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正式成立。该办公室主要负责北京市对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开发管理工作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等,设有租售处、协调处、政策处等几个部门。
紧接着,是厦门等地,相继成立住房保障办公室。但是,像长沙这样,成立住房保障局,在全国还是第一家。这也可以看到长沙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决心。
自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伊始,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即开始启动,陆续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2003年在全国率先开建廉租房小区——江南公寓,同时,积极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妥善做好了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中困难群众的住房安置工作,使长沙住房保障工作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近年来,为加强房地产的拉动作用,政府破除了原来存在的多轨制的住房体系,使得所有住房需求都“市场化”。公平地说,这一做法在当初的确促进了经济发展和住房资源配置的效率。但在2005年以后,极端市场化的弊端开始显现:很多房产已经抽离了“民生”的本质,变成了一种金融资产,房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类似于股票,它的价值不在于“使用”(居住),而是转手。像股市坐庄一样,房产变成了一种囤积居奇的“筹码”,富裕阶层地产商人投机阶层开始“操纵筹码”。
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不管是从促进社会公平分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来讲,还是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意义都是非常重大的。我们相信,只有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市场(廉租房市场、经济适用房市场和商品房市场),弥补住房市场化的缺陷,才能降低国民的整体财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