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剑南春反指打假人士敲诈
本报讯(记者 郭晓明)昨天,打假人士赵先生状告剑南春广告虚假宣传一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突然拿出与赵先生私下商谈的录音,反指赵先生涉嫌敲诈。
赵先生说,去年4月,他在北京晚报上看到了一则“剑南春酒”的广告。广告中称,酒中含有大量有益健康的微量元素,可以抗衰老及预防众多疾病的发生,并能治疗很多病症。同时,在剑南春的网站上也有类似宣传。赵先生说,看到酒的神奇功效,他才到长安商场购买了一瓶,价格为190元。
赵先生说,喝酒后他并没有看到所谓的神奇作用,于是向工商局举报。东城工商分局调查后,认为剑南春广告中宣传酒内成分甘露醇“有防止血压上升,动脉硬化,脑膜炎,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等功能”属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最终对刊登广告的报社进行了处罚。
赵先生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被欺诈后有权双倍索赔,因此将剑南春告上法庭。
开庭后,剑南春的代理人突然拿出一段录音,称在开庭前他曾特意从四川到北京与赵先生协商,赵自称起诉过其他多家知名企业,有的企业曾拿钱了事。他表示,对于这种敲诈行为,法院不应支持。
“如果是敲诈,你为什么不报案?”赵先生反问道。他表示,自己购买了产品,是消费者身份,产品宣传又有欺诈行为,索赔是自己的权利,他也并没有暴力恐吓等敲诈手段。
昨天,该案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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