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为了孩子眼里的纯净
警察:
孩子面前不提“毒品”一个字
经警方查证,小路出生于1993年3月,属于未成年人。
警方在收集证据和证言过程中,也向小路作了笔录和证言。小路作为证人在笔录中证实2005年6月至7月间,其妈妈数次让其送东西并收钱的情况,并辨认了王某就是其按照妈妈的要求将东西交付的男子。
据介绍,公安机关在向小路做笔录时,并没有提到毒品的问题,只是让小路讲述送东西的经过,以及如何收钱,在哪里交东西的情况。而刘洁每次让儿子送货时,都会将毒品包装得严严实实,外观一般难以看出来是什么东西,而且从来没有对儿子讲过是什么东西,只是之前会让小路认识固定的“客户”。
母亲:
只告诉儿子“送东西给客户”
据该案办案人员介绍,在办案中发现,刘洁全家生活来源靠贩毒,她作为一个母亲其实对儿子还是很疼爱的,她让儿子去送货有时也担心儿子会出事,但是自己吸毒吸得昏昏沉沉,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毕竟全家人的生活来源就靠贩卖毒品。据了解,刘洁从外地进的海洛因,每克为460元,贩卖后每克能赚到200元左右。在贩卖毒品之前,刘洁只告诉儿子是“送东西给客户”。
刘洁后悔地说:“希望能早日与孩子联系上,因为孩子现在寄托在福建妹妹那里上学,自己很是挂念,实在不该利用孩子去贩毒……”
检察官:
现在还不能告诉孩子真相
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涛说,这是他第一次办理这样的案件,他对这个孩子感到同情,也对这个家庭感到惋惜,“万幸的是孩子自己没有沾上这个东西”。
林涛认为,现在小路还不知道自己的父母究竟做了什么事情。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为了小路的健康成长,还是决定“不要告诉他真相”。在这里,特别要提醒的是成年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类似小路这样的情况作了重点强调,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将被从重判决和处罚,为的 就是让未成年人远离毒品。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表示,应该说,在案件的前前后后,在12岁小路的眼中,还是一个“天下无毒”的世界。
“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被母亲卷进了犯罪漩涡,这起案件充分反映了贩毒案件的罪恶”,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杨金元律师认为,随着贩毒分子贩毒手段的多样化,他们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便打起了未成年人的主意,利用他们来贩毒。所以,整个社会应加强对孩子法律知识的教育,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使他们知道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并防范被毒品犯罪分子利用。
此案也引起了苏州市教育界的关注。苏州大学黄辛隐教授呼吁,这起案件除了让我们警惕毒品犯罪之外,还严重暴露了在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凸现了外来人员子女的教育盲点,这值得我们重视。这些义务教育阶段学龄的孩子本该坐在课堂里读书,结果却失学或者卷进了犯罪漩涡。更不幸的是,由于监护人的违法犯罪使他们也走上了邪路,“这些孩子不应处于被教育遗忘的角落!全社会有责任伸出温情之手!”快报记者 王彪
■点评
不只是孩子的事
制图 俞晓翔
落网
取保候审逃跑又被抓
刘洁贩毒的情况很快就被举报到公安机关,2005年8月1日,苏州警方将刘洁抓获。刘洁交代了自己以及安排儿子送货多次贩卖海洛因的情况,其中她一共安排儿子送了0.6克海洛因。
警方将刘洁抓获后,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对刘洁作出取保候审的处理,希望她能及时将儿子安排好,然后再作进一步处理。没想到,刘洁在获得“自由”后,很快带着儿子消失了,警方随即对她进行网络通缉。
直到2006年12月26日,在逃脱警方控制一年多后,刘洁再次被抓获。据了解,她这一次来苏州是由于担心丈夫复吸,特地前来“监督丈夫戒毒”的。2006年12月26日,刘洁因吸毒被强制戒毒6个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07年1月被刑事拘留,2007年2月7日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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