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承认卖查封房 金辉洋公司将收回房产
本报讯 “辉洋苑”开发商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洋”)一名负责人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售卖抵押房和查封房的“东胜物业”及相关当事人未获该公司合法授权,他们不会承认其出售行为。
“辉洋苑”1997年由“金辉洋”和另两家公司合作兴建,2001年12月开始对外发售。昨日下午,“金辉洋”一位负责人称,“辉洋苑”一共有1000多套房产,在售楼之初,其中120多套房子卖出并得到国土局的鉴证;此外,其他800多套房子因“金辉洋”以前欠下的2亿多元债务被抵押给了银行,其中大部分房产被法院查封。
该负责人说,2004年9月13日,“金辉洋”原法定代表人杨广辉(“金辉洋”股东香港辉洋发展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将“辉洋苑”承包给何永冲(东胜物业管理公司大股东)经营,杨本人因涉嫌行贿被司法机关立案。
2005年5月27日,“金辉洋”公司登报声明“停止杨广辉一切职权及作废其任职期间使用之公章”;但“东胜物业”及何永冲一直利用与杨广辉签的承包协议,将抵押给银行或者已经遭法院查封的“辉洋苑”房产不断对外出售,现“金辉洋”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与“东胜物业”及何永冲交涉。
该负责人称,一旦“金辉洋”通过法律程序从“东胜物业”及何永冲手中收回“辉洋苑”,由“东胜物业”及何永冲卖出的房产,“金辉洋”不会承认并将收回房产;或者这些房产由法院拍卖,用作偿还银行债务。昨日傍晚,记者没能联系到“东胜物业”及何永冲。
作者: 周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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