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车、买黑车,再丢再买
本报记者王文胜今年3月以来,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盗窃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在约一个月的行动中,全市警方日夜设卡,并对出租房、建设工地、非废旧收购店以及非法自行车交易场所进行整治。
随便问问周围的人,没丢过自行车的人几乎没有,丢车让群众苦不堪言。家住北极广场一女士,丈夫还是我市政法单位干警,由于丢了数辆车,她每天下班回家都气喘吁吁地将车扛到二楼的楼道。然而还是丢了,后该女士再买车,只得每天从三楼的家中扛上扛下。该女士表示,如果楼下设一个保管点,她也不至于每天扛车。
家住叠彩区贡后巷的曹女士,几年来丢了多少单车已记不清,反正是白天也丢、晚上也丢,在家的大院也丢,在单位的附近也被偷,有时中午下班回家,下午上班车就不见了。曹女士说,几年来从没敢买新车了,因为新车丢得更快,损失更大,不如到旧车市场花几十元买辆车就能代步了。记者曾参加警方设卡查车行动,一市民因无车证单车被民警暂扣。面对记者的询问,他表示,自己已丢了几辆单车,干脆去黑市买,很便宜,丢了也不心疼,未料警察把车扣了。
不少市民丢车后又去非法交易市场买廉价车,助长了窃贼的嚣张气焰和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的兴旺,形成一个愈演愈烈的恶性循环。据民警介绍,曾有一市民丢了一新自行车,当天晚上就到解放桥附近的黑市找,结果还真找回了。此前,记者还了解到,经过全市警方专项整治行动,自行车交易黑市被取缔,自行车商店新车销售量就立即上升。
如何才能铲除这一危害群众的社会顽疾,有关人士提出学习济南市的作法:自行车实行“实名制”。就这个问题,5月20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领导蒋继品。
我市尚未恢复自行车“实名制”
蒋继品表示,自行车实名制我市以前一直实施,就是市民购买自行车必须要打钢号、上牌、办车证。上牌办证,对于警方打击防范盗窃车辆行动,便于丢车群众找回都有很好的作用。后因取消行政许可,管理机关就不能强制性要求群众登记上牌,也就是说自行车上牌由强制改变成群众自愿。目前,很多群众嫌麻烦及不愿交纳6元的费用,以至于自行车上牌率很低。
多数群众丢失自行车后,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擒获嫌疑人和缴获了赃车,但由于找不到受害人,使偷车者的盗窃行为定性缺乏证据,大多只能给予治安处罚。多树丢车者拿不出购车凭证,警方向群众返还时有很多障碍。蒋继品还介绍,近期我市将缴获的赃车集中返回群众,原则上是要求失主持有车证方能认领,在黑市购买的车辆就不能返还。因此广大群众不要购买、使用来历不明的车辆,以避免经给自己造成损失。
蒋继品介绍,我市自行车管理目前没有恢复“实名制”,但公安机关正在研究、制定我市自行车管理办法,保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他还认为,打击自行车盗窃是一个涉及各方面的系统性工程,光靠公安机关的打击是不够的,还要从健全社会防控体系、改善自行车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社区、单位、物业小区应建立保管点。同时,还应加大对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的查处,堵塞赃车交易渠道,才能进一步遏制盗窃车辆猖獗行为。
建立保管点很有必要
另据有关人士介绍,前几年,我市各小区、街道均有自行车保管点,但现在已没有了,这是造成自行车大量被盗的一个原因。对这个问题,七星区一居委一女干部表示,七星区以前单车保管点随处可见,现在好像仅是三里店大圆盘的“喜洋洋”商场前才有。女干部还介绍,鸾东小区有居民千余人,小区及周边却没有一个自行车保管点,居民的单车就随处锁在楼下,很容易被偷。
贡后巷的曹女士也表示,因为巷子里没有保管单车,大家的车就放在楼下或门前屋后,所以才有那么多人丢车。
从防范自行车被盗的角度,有关部门应考虑在各社区、居民小区街道、大型公共场所规划建设存车处,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自行车维修点的监管,取缔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教育群众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赃车,让群众知晓购买赃车不仅车辆得不到合法保护,其行为还属于违法,逐步减少赃车的交易,让偷车贼没有销赃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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