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绑架富翁勒索千万 被判刑11年
作者:梁朗然 通讯员廖婷婷 陈汉彪
一输了钱的赌徒与人合伙绑架一电子城老板,向老板父亲勒索1000万元。法院判其绑架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精心准备绑架事宜
记者昨日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本案被告人穆某某因赌博输钱,在和朋友闲聊中,得知宝安区某电子城老板杨某某经营家族生意,拥有万贯家财,便产生了绑架杨某某勒索巨额赎金的念头。
穆某某的想法得到彭某等人响应。穆某某等人在杨某某经营的电子城旁边一间小旅馆长期包下房间,用来搜集和监视杨某某的日常活动习惯,又提前三个月在龙岗区坪山某小区租下一房子,为日后实施绑架做准备。
绑架成功勒索未果
去年11月24日下午3时许,已经观察多日的穆某某等人驾驶桑塔纳轿车从宝安区开始跟踪杨某某所驾驶的别克君威小轿车。到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时,穆某某故意撞了杨某某别克轿车车尾,趁杨某某下车理论之机,将杨某某强行绑架上车,带到事先租下的房子中关押。
穆某某将被害人驾驶的别克轿车上所有财物搜走后把车开到黄阁北路一小巷丢弃,殴打杨某某逼迫其说出家里电话和银行卡密码。随后穆某某分两次取走杨某某银行卡上的1万元,并去到惠州市淡水地区向杨父勒索人民币1000万元,但尚未得手,次日凌晨,杨某某便趁机逃走并报警。穆某某等人知情后各自逃窜。12月14日,警方经过多方侦查终将穆某某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后判决穆某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