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溜冰场拉倒女孩非礼
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花法宣)日前,花都区法院对一宗在公共场所猥亵女孩的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去年10月12日晚上10时许,杨某、曾某在溜冰场遇见之前认识的梅煤(化名),便故意将其拉倒并乘机扑在梅煤身上,强行亲吻并摸其敏感部位。
两恶男耍酒疯强吻女孩
梅煤回忆,事发时,她和工友成衣(化名)在溜冰场溜冰,看见曾某、杨某也在溜冰,走路时有些走不稳,因之前她和曾某、杨某溜过冰,于是上前问他们“怎么啦”。杨某说,他们喝了一瓶白酒有点醉,接着他们拉她和成衣一起溜冰,他们故意拉得很快,将她拉倒在地,之后曾某、杨某一起压在她身上,曾某声称要她当其女朋友……她反抗,并用溜冰鞋砸曾某、杨某。然后,她和成衣离开溜冰场回宿舍,曾某、杨某在后面追赶。到一个草坪上,杨某、曾某将她推倒在地,又强行吻她,在她身上乱摸,她再度反抗,并咬曾某、杨某的手,成衣见状就上前去拉她一起逃跑。在离工艺厂门口的小巷里,曾某、杨某又追上来,把她拖到小巷里按倒,继续强行吻她……当时有路人看到这一幕,都远远地走开了。
成衣表示,梅煤所言属实。她曾为此急忙回厂找人帮忙,碰到刘波后就叫了刘波。另有工友阿风(化名)证实,他步行回工艺厂的过程中,发现一名女员工被两名男子按在地,外衣被剥开,该女员工即大声叫喊。见状,他试图回厂告诉保安,其中一名男子就站起来恐吓他说:“看什么看,再看就用刀砍杀你”。于是,他就进厂找保安。事后经多方辨认,女员工是梅煤,两男子是杨某、曾某。
阿风、刘波曾进行劝阻,结果被曾某、杨某打成轻微伤。同时,杨某、曾某纠集大量社会人员冲进工艺厂内员工宿舍闹事。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杨某、曾某、潘某、杨某润、曾某根、罗某等人仍继续在该厂门外带头起哄闹事,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员进行谩骂、推撞、掷砖块、砸东西。
数名恶男主动投案
不久,治安队和警察就赶到现场,可有10多名男子拦住警察去路,不让警察进厂,并围攻警察。厂门和宿舍门都被那些人打烂了……2006年10月13日,杨某、曾某、杨某润到派出所自动投案。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对杨某、曾某等人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并综合各方情况判决如下:杨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曾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曾某根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罗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杨某润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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