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市民秦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6774488咨询,他与前任妻子于7年前离婚,妻子搬出后但是户口一直未迁走。现在秦先生再婚后想把妻子的户口迁入,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前妻的户口没有迁走不能直接迁入。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贵州省公安厅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此种情况下,秦先生最好能够联系前妻将户口迁出,再将妻子户口迁入。因为户籍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离婚夫妇一旦忽视了户口的同步分离,很可能给今后的财产处分、房屋拆迁补偿、子女入学等方面造成困难。但是如果实在联系不到前妻,依据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夫妻离婚后,一方拒不迁出户口时,另一方往往无能为力,因为到派出所办理迁户口手续,需要本人办理,其他人不能代办。但是只要秦先生带着与前妻的离婚证到户口登记处进行注明,秦先生妻子的户口便可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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