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虎案二审维持原判
因已羁押九月,其刑期将在7月下旬结束
本报讯(记者贾云勇)昨日上午,高莺莺之父高天虎被控诬告陷害案二审宣判,襄樊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襄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这样,高天虎诬告陷害宝石宾馆老板王淑军罪名成立,入狱服刑一年。
一审二审在同一法庭进行
昨天上午,襄樊市中院在襄城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对高天虎进行了宣判,他的一审二审庭审都是在这里进行的。法院认定高天虎罪名成立,一审量刑适当予以维持。此为终审判决。
在5月14日的二审中,检方表示,高天虎诬告陷害王淑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审量刑准确。王才亮、李金平律师则为高天虎作无罪辩护,对高莺莺死亡事件提出诸多疑问,并认为高莺莺尸体在发现前可能被人搬动过。
高天虎律师尚未看到判决书
由于通知时间仓促,正在南京办案的高天虎二审辩护律师王才亮、李金平无法赶到襄樊参加宣判,亦无法马上看到判决书,不知终审法院如何回答律师对高案的重重疑问。王才亮对这个结果的反应是既在意料之内又在意料之外,“中国的法治进程总是一点一点向前的,但有时也有例外。”他说。
高天虎二审的评审法官表示,判断书很长,里面详细解答了律师提出的疑问。但他拒绝透露更多的内容及高天虎接获二审判决结果的态度。
在4月4日的一审和5月14日的二审庭审中,高天虎都曾愤懑地表示:你们想怎么判怎么判,我出狱后还是要告。
高天虎的妹妹高玉枝坚持认为高家摊上了两起冤案。她表示要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今天上午高家人将去看望高天虎并到法院取回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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