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记者在常州市武进区采访了解到,近年来,该区共征(使)用农村土地23.81万亩,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民小组有1393个,涉及农民16.6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21.3%。那么,这么多失地农民如今的生活怎样呢?答案使人异常欣喜——这些农民的生活非但没有受到影响,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还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邵金玉(女,55岁,武进区遥观镇印墅村村民):以前是种田种到老,种不动了靠儿女养老。
徐雪伟(遥观镇印墅村党支部书记):我们村共有1285人进入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关于土地征用金的用途,村组两级也多次商讨,考虑过办商业性养老保险,但村民认为返回比例低,就放弃了;也考虑过一次性分配,但村民认为坐吃山空;最后选择了存本付息固定回报,每年进行分红,但还是觉得不牢靠。
去年3月,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一开始,村民心里也没有底,我们先在人数最少的第五村民小组进行试点,村民小组47人全部参加了保障,年满55周岁的秦福娣拿到第一个月492元养老金时,其他村民都纷纷到村委会要求办理保障。本来我们准备用两年时间进行推进的,没想到去年下半年全村14个村民小组全部办理了保障。为什么村民态度转变得这么快呢?因为村民会算账:不仅村里的土地征用金基本用于保障,而且区、镇两级财政有补贴。打个比方说,村里拿一万,镇、区两级要匹配一万五,当然是参加保障合算了。
殷宪荣(湖塘镇副镇长,分管农村工作):我们镇是武进中心区所在镇。全镇有394个村民小组,近5万失地农民进入了保障,占全镇人口的38.46%。
湖塘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财政收入也比较多,这两年,我们镇把可支配财力的80%用于失地农民保障——在全省率先把全镇50年来因征地产生的失地农民都纳入了保障。由于年代久远,而且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的征地款只有每亩300元,有的征地属于无偿划拨,按现在的标准,资金缺口有1亿元。为此,镇政府多方筹资,一次性清算了历史遗留问题。下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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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委农工办负责人: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出台前,我区主要采取以下办法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一是存本付息,固定回报;二是将土地征(使)用费由镇财政所或资产经营公司代管或经营,每年支付定额利息给农民;三是将土地征(使)用费存银行,利息分配;四是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社员按股分红。
新的《意见》最鲜明的特点是保障待遇高:既执行省政府规定的最高标准,又将处于劳动力阶段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目前养老金领取标准每月达500多元,而且,养老金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发展而不断提高的。
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实施一年以来,最显著的社会成效是促进了农民增收。目前,全区100%的失地农民都被纳入到保障体系,区、镇两级财政共补贴资金12.41亿元。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失地农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本报通讯员顾芳
本报记者匡启键 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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