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汪文汉)昨日,武汉市葛洲坝出租车公司万文庆车队的万文庆师傅,向记者委屈地讲诉了他22日的遭遇:那天他辗转多处将装有1300元现金的钱包还给了失主,不仅没得到公司的表扬,反而挨了批评。
这一切都缘于公司出台的新规定。
5月22日下午2时40分,万文庆在中南二路载一名女孩(26岁)去卓刀泉虎泉。万文庆说,下车时,他提醒女孩注意带好东西,可女孩一直在打电话,连的士票没要就走了。
就在这时,又有两名女孩(事后得知是华师学生)上车。“这是谁的钱包?”两女孩叫道。万文庆猜想是刚才下车的女孩掉的,便将钱包收了起来。
万文庆将两名大学生送到目的地后,又回到虎泉等掉钱包的女孩,可等了40多分钟,女孩一直没出现,为此万文庆还错过了交班时间。
无奈,万文庆向公司经理宋开强报告此事。宋开强立即赶到虎泉,两人打开钱包一看,发现里面有1300元现金、身份证、多张银行卡。两人按身份证上的地址找到中南一路建筑设计院旁边的住宅小区,找到了失主廖雪琴的家并归还钱包。这时已是下午6时20分。
廖雪琴是招商银行职员,她说正准备报警,没想到有人会送还,十分感谢万文庆。
出租车公司:没给车票违反了新规
昨日,葛洲坝出租车公司在开例会时,对万文庆给予了“通报批评,警告”的处分。万文庆说这让他“有点意外”,但还是觉得该罚。
宋开强介绍,公司为提高服务质量,最近出台新规定:乘客下车时,司机要提醒乘客是否有遗失物品,并必须给乘客车票,二者缺一导致乘客遗失物品,就是司机失职,要受罚。第一次通报批评并警告,第二次罚款,一年内发生三次就要辞退。宋开强解释,如果万文庆把车票给了顾客,他拾金不昧可获得奖金200元,但他没有,所以要受罚。
市客管处:规定很好,但在全市推广有点难
市客管处工作人员张军表示,该处已获悉这一事件,并支持葛洲坝出租车公司的做法。他称,客管处每天接到乘客丢失物品的投诉有100多起,如果司机在乘客下车时能及时提醒,并给车票,类似事件就会大量减少。但在全市的出租车业内推广,还有难度。
的士司机:会打击大家的积极性
大通出租车公司司机李正江却不太认可该规定。他说,规定的出发点很好,但效果不一定好,甚至会有负面作用。多位受访的的士司机也表示担忧:司机做好事还要受罚,会打击大家拾金不昧的积极性,“在是否归还失物时,司机可能会多考虑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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