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5月24日电(记者蔡玉高)50%以上的政府部门要有党外领导干部,南京市委近日出台的《南京市2007-2011年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作出这样的要求。
根据工作规划,今后,南京市和各区县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至少应有1名党外人士;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外人士不少于30%。
在南京市政府部门中,则要有50%的部门选配党外人士担任领导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林、建设、审计、环保、监察、司法等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知识分子紧密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政府部门,必须配备党外领导干部,有条件的可配备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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