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涉嫌违反隐私法规 欧盟介入调查
据金融时报报道,欧洲数据保护办公室对Google是否违反欧洲隐私法规表示高度关注,认为Google保存用户搜索信息的时间太长。
由一群制定欧盟隐私政策各国官员组成的“第29条工作组”(The Article 29 working party),上周致信Google,要求该公司调整现有的把用户搜索信息保存长达两年的做法,并质疑Google在保护数据安全方面是否执行了“所有必要措施”。
Google保存的数据信息包括输入的搜索关键词、互联网用户地址,甚至数据包(cookies)、身份识别程序和个人电脑上的个人信息。过去两年来,Google在获得用户明确允许后开始收集一些个人信息,但本次欧盟所关注的信息并没有获得用户的明确允许。
每个使用搜索引擎的用户其搜索信息都会实行统一保存,但隐私权益团体认为,即使只是这些表面上不涉及个人信息的搜索信息,也会被用于确认用户身份、获取用户政治意见、信仰、性取向等。
Google原来无限期保存这些搜索信息,为了缓和用户抵抗情绪,今年3月宣布,将把保存时间缩短至两年。但“第29条工作组”的许多成员认为,即使两年也太长,为此要求Google继续调整政策。
去年10月,挪威数据调查局已对Google及其它搜索引擎展开调查,指出Google提出的18-24个月的保存期为时过长。调查局称,“搜索结束后,我们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搜索公司要把用户地址等信息保存这么长时间。当然他们也许会说是出于安全理由,但在我们看来,18-24个月也太久了。”
Google的欧洲隐私权律师Peter Fleischer称,由于安全目的,Google有必要把搜索信息保存一段时间,以阻止黑客攻击,防止有人滥用Google广告系统。Fleischer将在6月与工作组进行下一轮谈话。他说其它公司如Yahoo和微软,尚未公布他们对搜索信息的保存期。(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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