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 (刘莉 记者陈奋翔)5月18日晚,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咸阳市渭阳东路南洋街口相撞,造成一死一伤,随后肇事车辆逃逸。昨日,随着此案的破获,犯罪嫌疑人张伦已被渭城警方刑事拘留。
5月18日21时20分许,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渭阳东路与南洋街口交会处的丁字路口时,与从南洋街自西行驶至丁字路口处左拐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坐在电动车后座的57岁的董巧莲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电动自行车驾驶员41岁的渠某在事故中受轻伤。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伦,男,25岁,陕西华县人,未婚,1998年退役后,常住咸阳亲戚家,2004年取得驾照,以为他人开出租为生,3年驾龄,从未出过意外。
据张伦交代,当时路灯没亮,加之车速较快,等看见从丁字路口拐出一辆载人的电动车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事故发生后,他非常害怕,当时并不知道撞死了人,就想赶快逃离现场。随后他将这辆租赁来的车号为陕AD0050的肇事车辆开往位于西兰路的礼泉顺达汽车修理厂,对车辆受损的大灯、引擎盖、保险杠等进行更换。5月22日将车取回,随即驾车开往陕北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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