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好脸蛋,外加苗条性感的身材,已是“孩子他妈”的赵某风韵犹存。正是凭借这一优越的自身条件,赵某决定去外面赚两笔。
2006年6月12日,赵某伙同王某、温某来到金溪县石门乡公塘村郑某家,王某谎称是赵某的阿姨。
“我们结婚吧!”骗得郑某及其家人的信任后,赵某隐瞒已婚且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向郑某求婚。在骗得郑某及家人现金4000元、金项链一根、金戒指一枚(两件首饰价值5400元)之后,赵某等人逃离金溪县。
同年9月3日,赵某、王某和温某在临川区东馆镇下张村以同样的手段,骗得现金2420元、金项链一根、金戒指一枚(两件首饰价值4070元)。
5月16日,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章莉 帅美琴 记者杜金存)
律师点评:
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两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5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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