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投靠直系亲属者
◆◆所需条件
在太原市有常住户口并有居住条件和稳定收入的居民,凡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属外地户口的应准予落户。
细则中规定,属父母投靠在并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具有稳定收入的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证》;
5、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6、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
7、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子女的同时出具计生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直系亲属投靠”,户籍民警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公安分、县(市)局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
落户・各类人才
◆◆所需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太原市短缺的特殊技能、愿来太原市工作并依法参加太原市各项社会保险的外地公民,可以在太原市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
4、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在太原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武润支强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无时间和年限限制,但必须是太原市相关部门出具的专用票据。
◆◆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人才迁入”。属于本科以上学历的,持此表和学历证明到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属于太原市短缺的特殊技能的,持此表及相关技能证明到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核手续,上述部门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上签注意见并盖章后,再到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所在派出所申报。
属于中级以上职称的,直接到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所在派出所申报。
户籍民警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太原市公安局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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