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5月26日电(记者李亚杰)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5月24日至26日在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联合举办“增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专题研讨班。研讨班学员主要是中央管理的55户企业和10家金融机构党组(党委)书记,这是近年来中央首次举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主要领导人员专题研讨班。
这期研讨班的主题是,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围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深入学习研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期间,学员们着重围绕这个主题,对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学习研讨。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东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央企业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力。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扶贫济困,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责任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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