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央行提法有异 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方案暂时搁浅
本报记者 蒋云翔
“资产管理公司(AMC)的转型受阻,财政部方案已遭搁置。”近日,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AMC转型方向未达共识,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已明确,AMC转型方向仍须再作研究。
1999年为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财政部出资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AMC,原定期限为10年。但2004年,财政部与四家公司签订协议,规定到2006年年底,四家公司在完成不良资产处置的现金回收率、现金费用率“两率”承包任务后,即可进行商业化转型。
自去年3月中旬财政部明确提出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方向为综合经营的金融服务公司后(详见本报2006年6月25日《财政部放行AMC转型大金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依照相关方案竞相开拓综合经营,包括组建或通过收购投资银行、信托公司及保险公司。
5月22日,记者就此联系财政部金融司相关人士,但该人士拒绝对此消息做出评论。但另有业内人士表示,对此消息已有心理准备。“自去年年底AMC各自向财政部递交转型方案以来,已经过去半年了,依然一点消息都没有,应该是遇到问题了。”
是否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
2006年3月中旬,财政部向四家AMC下发《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意见》(下称《意见》),征求几个AMC对转型方案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AMC转型方向是“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并指出AMC可开展信用评级、风险管理咨询、征信服务等多种金融服务业务,并允许其进入一般证券业务、控股商业银行。
而各家AMC则将转型方向定在了“金融控股公司”,并在2006年就进入了操作阶段。据记者了解,各家公司都设有类似“新业务拓展办公室”的部门,负责综合经营的业务拓展。大约在2006年年底,四家公司分别向财政部报了各自的转型方案。
而值得玩味的是,在2006年10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下称《报告》)。《报告》表示,AMC最终要发展成为“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具有投资银行功能和资产经营管理功能的综合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央行提出的“‘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的定位,与财政部提出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的定位有较大差异。业内人士分析,财政部作为AMC的出资人,出发点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央行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机构,更关注的是金融风险,所以才有了二者对AMC转型方向设想的差异。
而在2006年,人民银行研究局就AMC问题成立了课题组,并完成了两个研究报告。报告中指出,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存在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财政部、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是AMC最主要的三个监管部门。财政部是AMC的唯一出资人,并为AMC向四大行发行的8200亿特别金融债券提供了担保。而AMC收购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另一部分资金(5700多亿)以及收购商业化不良资产的资金都来自于人民银行再贷款,人民银行也负有对AMC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银监会则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以及人事上负责对AMC的监管。
AMC转型需要新视野
“遑论AMC的转型方向,目前对AMC这8年的经营还没有形成一个一致的评价。”清华大学中国公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吴栋教授表示,吴栋正领导一个课题组对AMC的经营以及转型方向进行研究。
一位业内人士也为此叫屈。他认为外界对AMC的经营充满质疑,在这种环境中转型很“窝囊”。
而审计署正在进行对AMC的审计,无疑将对AMC这些年的经营给出个阶段性说法。
吴栋表示,四家公司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进入市场优胜劣汰,但市场环境是否需要四家公司同时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疑问。
亦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了担心,AMC并无市场经验,进入市场到底有多少竞争力,还需评估。“优胜劣汰,可能最终就是劣汰”。该人士表示。
“在目前的不良资产处置完毕后,是否还需要在四家公司里保留一两家,来承担不良资产处置任务,以应付将来可能出现的金融危机?”吴栋认为,这需要对将来国内是否会出现大规模不良资产的前景做出评估。
吴栋说,在缺少对AMC8年经营历史的评价和对目前金融市场环境的评价的背景下,仓促提出的AMC转型方向是不严谨的。他主张要“在更大的视野思考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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