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笔者认为,人大监督工作应坚持“六个必须”: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监督。
二是必须着眼于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推动本地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当作监督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解决抓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四是必须正确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把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要建立人大常委会与“一两院府”的联系制度,加强与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减少误解,达成共识,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心情舒畅。
五是必须保障和扩大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监督工作的积极作用。人大常委会应建立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等制度,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和调查、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有效措施,并从经费和时间等方面保障人大代表有更多的参加活动的权利和机会,努力扩大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六是必须加强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制度,规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人员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制度,规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的工作行为,减少其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人大监督,只有坚持“六个必须”,并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确实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作者:湖北秭归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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