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昨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解答
“拒绝加班被炒鱿鱼,合法吗?”近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接到类似的投诉、咨询比较多,针对此问题,昨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了分析解答。
案例一 拒绝加班被炒鱿鱼怎么办?
罗某被招聘到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上班后才知道该公司经常要加班,长的达12小时。一天晚上加班时,罗因头痛感到身体不适,在车间凳子上小睡了一会儿,被车间管理人员发现,罗按规定作了书面检讨。事隔两日后,车间管理人员又通知加班,被罗某拒绝,并与车间管理人员发生了口角。次日,该公司以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罗辞退。拒绝加班被炒鱿鱼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由此可见,用人单位确定工作时间特别是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当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前提条件。而该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经常超时加班,加班前也不与劳动者协商,对此行为,劳动者是有权拒绝的。对于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错误行为,劳动者应当以劳动合同为依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 医疗期未满能否解除合同?
张先生从2000年5月起在某酒店任厨师,并与该酒店签订了8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4年2月体检时,张先生被发现患有肝炎后停工治疗。2004年4月初,在张的医疗期尚未满时,该酒店通知其一个月内离开酒店,并停发工资,停报医疗费。该酒店这种做法合理吗?
案例分析:医疗期未满,该酒店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规定,张先生在该酒店的实际工作年限已四年多了,其医疗期应为三个月。在医疗期未满的情况下,该酒店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该酒店也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症、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费。
案例三 小时工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小李是本市一名失业人员,最近被一家单位录用,但公司每周只要求他周六和周日工作半天,工资按小时结算。小李提出订立劳动合同,但该单位领导告诉他工作时间短不用订立劳动合同,领导这样说对吗?
案例分析:按小李所说的情况,这家单位有可能实行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招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小李若向单位提出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是应当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的。
本报记者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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