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2005超级女声选手易慧和旧东家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欢唱网格)的演艺合同纠纷案有了一审结果。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欢唱网格给付易慧报酬和生活补贴共计5.75万元。易慧说:“终于可以安心地唱歌了。
易慧起诉称她在去年1月和欢唱网格签订《演艺委托合同》,授权这家公司代理其承接各种演出和活动,演艺收入在第一年双方各分一半,欢唱网格每月应支付其税后生活补贴2500元。但公司并未与其结算当年4至6月的演艺报酬,并拖欠了9月和10月的生活补贴。易慧要求欢唱网格支付拖欠的演艺报酬和生活补贴共计6.5万元。
欢唱网格辩称,由于公司为易慧指派的经理人现不知去向,无法确认易慧所主张参演的演出活动是否为该公司安排,也无法确认易慧应得的演艺报酬,故不同意支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欢唱网格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为易慧安排演出、支付报酬。同时应加强管理经理人、演艺人员,保证合同顺利进行。根据易慧提供的欢唱网格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演出期表、演出报道、出庭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可证明易慧所主张的演出系由欢唱网格安排,欢唱网格即应支付报酬。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沙沙 雅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