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清安章盛莉)记者从昨日举行的湖南银行业金融机构“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上了解到,目前我省关于试点筹建“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有关方案已经出台,只需等待中国银监会的政策放行后即可实施。
去年12月20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幅度降低了农村地区设立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门槛,自今年3月在国内启动试点以来,一批注册资本金只有几百万到几千万元的村镇银行已在四川、湖北等6个试点省相继诞生,并以其放贷审批时间短、无需抵押、利率较低的特征,受到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青睐。
据湖南银监局负责人介绍,酝酿筹建中的村镇银行都将由银行金融机构发起控股,并与其他自然人或企业(包括民营资本)共同出资成立,欢迎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我省筹建“村镇银行”的消息已引起了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据透露,今后我省村镇银行开办的业务主要包括储蓄和贷款。其贷款业务主要包括小额农户贷款、微小企业贷款、专业农户贷款三类,其中小额农户贷款手续非常简单方便,只凭信用无需担保即可获得。此举将大大改善长期以来我省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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