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不教书 补交费用赔违约金
华龙网讯(晨报记者 戴宇) 昨日,北京师范大学出台了《2007年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简章》:毕业后不履行协议的学生得退还费用,还将赔偿50%的费用作赔偿金。
[入学两年可选读“免费”]:据介绍,今年北师大采取直接招生与入学后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享受免费教育师范生1050人。
师范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一月内对其资格复审及面试,合格后《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正式生效,新生取得师范生资格,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师范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退费交生源地教育部门]:《简章》规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不宜从事教师职业者都将终止协议,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学生将被视为违约。
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月内,违约生必须一次性向生源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的,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同时,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此外,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10年,且未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的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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