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黑龙江省宝清县司法局长杨宇军在自己开的饭店宴请包工头,邀请副局长曲宏峰作陪。饭后醉酒的曲宏峰被送到了与其家相反的方向,导致醉酒后的曲宏峰冻死沟底。事发后,县政府极力安抚,欲出钱摆平,然而死者家属终将杨宇军告上了法庭。
曲宏峰被杨宇军叫出去陪酒,好端端的人醉酒后冻死沟底,家属的悲痛之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面对疑云重重的副局长曲宏峰醉死案,笔者不禁想提出几点疑问。
一是司法局长杨宇军为什么自己开饭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经商、办企业。作为县司法局长的杨宇军,自开饭店无疑是严重违纪行为。
二是杨宇军在零下23摄氏度的寒冬夜晚,把醉酒的曲宏峰单独丢在与其家相反方向的地方,不闻不问,也不通知其家属,到底是何用心?杨宇军难道对曲宏峰的命运没有一点预见性?
三是杨宇军为何要宴请包工头,还要拉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作陪?司法机关负责人与企业老板拉拉扯扯,到底是朋友关系,还是利益关系?
这几点疑问,一方面需要杨宇军作出解释、自证清白,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处理,消除群众的困惑与“流言蜚语”。
问完了司法局长,该问县政府了。报道中说,县政府认定,“曲宏峰不算因公死亡,按因公对待”。在县政府的直接过问下,司法局还与死者家属签订了一份善后协议。
虽然死者家属最终没领县政府的“情”,把杨宇军告上法庭,但这个协议本身就十分荒唐,有花钱封口的嫌疑。县政府对杨宇军吃喝腐败闹出人命,不但不查处相关责任人,而且拿纳税人的钱处理善后,实在匪夷所思。曲宏峰在饭局后醉酒死亡,到底是因哪门子“公”?县政府有什么权力让纳税人为其埋单?看来,如果杨宇军和宝清县政府不能回答这些问题,不仅曲宏峰的家属不满意,百姓心中的疑问也难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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