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彬)2007年度“助学工程”又开始了。记者在采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时获悉,今年我省助学工程将资助150名大学生、100名高中生,其中,每位受助大学生四年将获助20000元,100名高中生每人获助9000元。
据悉,我省“助学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利用中央资助资金和我省文化事业建设费,每年资助一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和高中生完成学业。目前,我省“助学工程”每年直接资助贫困大学生150名、高中生100名。大学生每人资助20000元,分4个学年陆续拨付,每人每学年5000元。进入省“宏志班”的高中生每人资助9000元,每学年3000元。中央资助的大学生和省高中“宏志班”学生还按规定享受减免学费的有关政策。
我省组织实施“助学工程”6年来,先后直接资助大学生630名,分别在保定市第一中学和沧州市第二中学连续开办了五届10个高中“宏志班”,资助贫困高中生500名。今年我省将继续资助贫困大学生150名,继续在保定一中和沧州二中开办两个“宏志班”,资助高中生100名。全省11个市也按照省里要求,参照省高中“宏志班”的政策标准和组织形式,先后开办了22个高中“宏志班”,资助贫困高中生1200名。
据悉,有关部门将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我省接受中央“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受助大学生,按照受助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分层次减免学费,即:受助大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规定由所在高校免收全部学费;从第二学年开始,由所在学校根据受助大学生上一年综合测评成绩,决定本学年学费减免等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本年及全体学生前30%的学费全免,排名在31%-70%的学费减免一半,排名在71%以后的学费不予减免。对于不思进取、成绩不好的受助学生,有关市要及时发现、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要及时上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教育厅,取消其受助资格。
据了解,我省“助学工程”采取考前预选、逐级申报、考核公示三项制度和反馈、制约、激励三个机制。据悉,助学工程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拟推荐的受助学生,有关部门要全部入户进行走访调查;资助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和结果,要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特别要做好学生所在学校和所在村镇范围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防不正之风。
(详情可登陆河北精神文明网:www.hbjswm.jov.cn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