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李家伟)5月23日上午,沧州市的王先生到沧州市工商银行河西支行办理转账存款业务,结果费了好大工夫也没办成。但当天下午他却在工行另一家支行顺利办完了这笔业务。这让王先生顿生疑窦:同样是工行,难道执行的规定不一样吗?
据王先生介绍,5月23日上午8点多,他到沧州市工商银行河西支行办理一笔交通事故赔偿款转账存款业务。
但让王先生纳闷的是,当天下午他又到了工商银行的另外一家支行,结果得到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很顺利地办理了业务。王先生说,同样是工行,这边办不成,那边怎么就能办成?难道他们执行的规定不统一?
5月2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沧州工商银行河西支行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王先生的这笔业务属于“公转私”,按照有关规定,银行方面需要进行审核,审核时发现王先生带的支票不止一张,这样一来银行方面更需要仔细审核。而且有关法律规定中涉及到的“合法款项”中没有明确指明涵盖有“赔偿款”,所以银行必须要与开具支票的单位联系,进行核实。但王先生当时只给工作人员2分钟的时间打电话,所以最后没有为他办理成这笔业务。
同一业务,在不同的营业机构处理的结果截然不同,甚至同一业务,在同一机构由不同的人员办理,其结果也不尽相同。除王先生外,本报记者曾接到过多起类似投诉。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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