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白法)一男子因怀疑百元真钞被洗头房小姐调包,为了报复,他竟然持刀抢劫该小姐。日前,该男子被南京白下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4000元。
今年23岁的赵某是云南人,一直在南京打工。
事后,赵某认为肯定是张小姐趁自己不注意将钱换了,决定报复。去年12月14日凌晨3时许,赵某再次来到该洗头房。给他洗头的仍然是张小姐。他趁张小姐转身之际,拿出事先藏好的砖头向张头部砸去,并用刀抵住她的脖子。最终,赵某抢走人民币2000余元等财物。今年1月,赵某在下关偷窃时被当场抓获,后他交代了自己抢劫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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